茂名市东亚民康堂药业有限公司水东分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茂名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医保〔2022〕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茂医保〔2020〕77号)及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核查,你单位(医保代码:P44090401506)存在重大信息变更后超期申请变更的情况;经重新评估,还发现你店执业药师陆美燕未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9月6日起与你单位解除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
解除协议后,你单位不能再进行医保报销和刷卡结算,如发生相关医保费用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处理。请你单位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医保PSAM卡归还到我中心。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执行。
茂名市电白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