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75号)精神,我辖区拟新增2家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B-11-A号楼201、202号房;
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111号春之语6、7号楼铺面;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6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经开区管委会4号楼2楼204办公室
电话/传真:(0771)4831243、4207883
邮编:530000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