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河池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因自身原因暂停经营的,医保服务协议自动终止。经核查,广西德隆堂医药有限公司环江第二门店,(地址:环江县思恩镇毛南大道153号金都家苑2号楼101号)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营,其医保服务协议自2026年4月9日起中止,2026年6月30日结束中止。
中止之日起,该药店终止一切医保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该药店发生的所有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请广大参保人员知悉,选择合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避免因非定点结算造成个人权益损失。
我局将持续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医保服务协议约定,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