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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日医保发〔2022〕9号山东省日照市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3/22 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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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明确的时间要求和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并做好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

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宋玉春           联系电话:7670715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申家鑫           联系电话:878280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邓辉             联系电话:8816031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6号)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印发

 

(日医保发〔2022〕9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1)  (http://172.20.232.124/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78d722ff0c2442b6a681e95970703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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