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山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政策规定,经受理、评估、公示等程序,确定新增东营揽翠湖中医院有限公司揽翠湖中医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附件1),山东胜利油田胜大超市有限公司胜大药房(附件2)等2家药店为东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新增爱德中医医院(附件3)为东营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东营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