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今年,省政府印发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作为一项重点推动的工作。目前,我市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60%。
二、政策调整情况
这次政策调整,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保障水平,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
三、政策执行时间
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顾问:于宁波
咨询电话:0536-809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