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74544276@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05房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3.通过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731-84907925。
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7日。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