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医中〔2022〕37 号
各相关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暂停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峤店等4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服务资格的通知》(莆医中〔2021〕192号)精神,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峤店、莆田市秀屿区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蓬天大药房有限公司华福门店和莆田市荔城区蓬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秀屿小区分店4家零售药店自2021年12月31日起暂停医保定点服务资格3个月。截至3月31日,暂停时间已满3个月,秀屿分中心收到以上4家零售药店提交的恢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申请,并对以上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经核查,4家零售药店存在的违规问题已整改到位。经研究决定,恢复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峤店、莆田市秀屿区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蓬天大药房有限公司华福门店和莆田市荔城区蓬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秀屿小区分店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