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医院收入结构,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体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制定了《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信箱:619672563@qq.com
2、电话:0570-3079757
3、邮件地址:市区仙霞中路36号2楼213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
4、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7月7日
附:《衢州市医疗保障局、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级公立医院、衢化医院,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相关规定,经过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征求社会意见等程序,决定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含衢化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冠脉介入、冠脉搭桥、髋关节和ICU单元治疗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价格详见附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规范CT平扫(≥三个部位)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含衢化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规定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收取费用,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衢州市医疗保障局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