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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0 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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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严厉查处。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三星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2022年系统治理专项检查发现,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三星卫生院存在超限制用药、重复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411.9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5411.98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2022年系统治理专项检查发现,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卫生院存在超限制性用药、将不予医保基金支付外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0295.4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0295.43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3.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乐丰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2022年系统治理专项检查发现,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乐丰卫生院存在重复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101.8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101.81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4.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玉井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2022年系统治理专项检查发现,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玉井卫生院存在分解计费、串换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033.4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033.45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5.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3306.7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3306.74 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6.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287.0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287.08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7.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706.3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706.32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8.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义兴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义兴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62.1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62.18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9.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669.5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669.50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0.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石城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石城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641.4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641.49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1.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三河场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三河场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703.5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703.51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2.巴中市渔溪镇和平场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和平场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682.5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2682.52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3.巴中市恩阳区九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九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353.4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5353.41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4.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120.9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120.97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5.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同乐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同乐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564.30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564.30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6.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2022年四川省医保飞行检查中发现,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卫生院存在重复计费、超标准计费、串换项目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507.2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507.26元,责令改正,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17.巴中市恩阳区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在巴中市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抽查复查中发现,巴中市恩阳区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计费、超标准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33883.4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233883.45元,责令改正,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18.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观音井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观音井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超标准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348.0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348.07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19.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计费、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 68141.3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68141.34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0.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 14116.3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4116.33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1.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舞凤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舞凤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8526.8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8526.89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2.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来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来龙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38.8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538.87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3.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金山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金山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80.57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80.57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4.巴中市恩阳区司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司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917.3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917.39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5.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07209.3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307209.35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6.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磨子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磨子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976.5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976.54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7.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91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918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8.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万安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万安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299.49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1299.49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29.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超限制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891.2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891.23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30.巴中仁爱消化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仁爱消化专科医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限制用药、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924.8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4924.88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31.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酒店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酒店卫生院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23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2234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违约金。

32.四川友好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查,在巴中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该院存在重复计费、分解计费等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779302.24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恩阳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779302.242元,责令改正,并处以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

恩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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