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1号)等规定,经对变更实际经营地址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恢复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名单见附件。
湘潭市岳塘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
湘潭市岳塘区2025年恢复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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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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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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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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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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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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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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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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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新芙蓉医药有限公司湘潭红旗商贸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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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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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地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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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职工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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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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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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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建鑫二期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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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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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地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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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职工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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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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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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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本草经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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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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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营地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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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职工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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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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