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广西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贵港盛世天禧分公司、广西贵港市老百姓盛世天禧大药房(个人独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广西)有限公司贵港碧桂园上城南门店3家零售药店符合港北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现确定将上述3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港北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现向社会公布。
贵港市港北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