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太仓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太仓沙为民中医诊所等3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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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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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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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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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沙为民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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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沙溪镇岳王众兴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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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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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宏运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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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浮桥镇中兴街4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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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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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皓美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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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璜泾镇园林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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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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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地址:太仓市十八港路29号主楼医保局807室,电话:0512-80607170)。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