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的规定,我处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3家单位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龙腾盛世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龙祥药店 负责人:惠康权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五羊路1-15号门面房1-3层
2.连云港兴健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兴成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南路98号
3.连云港天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祥泰药店 负责人:曹放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新路178号新港国际1号沿街商住楼11号门面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