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核定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病房床位费的请示》(丽二医〔2016〕5号)收悉。根据《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卫生局、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丽发改费管〔2012〕412号)精神,经实地查看,现对上报的普通病房床位价格进行核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
(一)四类普通精神病房床位价格标准:
双人间: 58元/床.日。
(二)封闭式精神病房26元/床.日。
(三)为减轻低收入患者负担,根据病房床位总量按规定比例设定低价位床位:20元/床.日。
普通病房具体病区号、房号、床号价格标准详见附表,病房内配有空调、电脑呼叫系统,衣柜、床头柜、木凳(椅)、手摇病床(垫被褥、床单、枕套、枕芯、毯子、凉席)、病人服装、废品袋(或篓)、热水瓶等用品,四类病房水磨地面或普通地砖地面,卫生间配有热水(用于沐浴和盥洗每天供热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不得另行收取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六)普通病房内加床按同类床位价格减半计收;应患者要求多人间病房包间的,在原单个床位价格基础上加收80%;应患者要求提供陪客躺椅的价格2元/床.日。
(七)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已含空调费,病房使用空调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医院按规定做好病房取暖降温工作。
二、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按“计入不计出”原则计收,即入院当天计收一次,出院当天不收;当日入院当日出院的,按一天计收床位费;各类床位费不能同日加收。
三、做好价格公示。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普通病房的种类及价格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规范等事项,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述床位价格标准自2016年2月10日起执行。
附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遂昌分院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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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几人间 |
病区、房号(床号) |
收费标准
(元/床.日) |
卫生间
(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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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
双人间
(精神病房) |
心身病区:201-210(1-20) |
58 |
有单独
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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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精神病房 |
男病区:(1-35);女病区:(1-35) |
26 |
无单独
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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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位
床位 |
男病区:(D1-D6);女病区:(D1-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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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无单独
卫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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