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宣传工作,面向公众普及基本药物的安全用药知识,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的安排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现对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宣传内容
(一)宣传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工作措施。主要是:对基本药物标准的研究修订、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管、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基本药物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二)普及与基本药物有关的安全用药知识。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药物品种,向群众介绍基本药物的功能主治、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介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介绍常用药品、贵细中药材的真伪鉴别知识,增强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
(三)加强与基本药物实施有关的新闻报道工作。要及时报道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反映各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展情况,实时跟踪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动态。
二、宣传活动形式
(一)结合“六个一”用药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基本药物的宣传工作。各市、县局要以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建设一个农民书屋、演出一台文艺节目、上好一堂用药安全课、印制一套宣传资料、建立一个宣传专栏这“六个一”宣传活动为载体,把宣传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基本药物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的目的。
(二)开展"药品社会监督日"的主题活动,让社会公众走进药品监管工作。今年8、9月份,省局、各设区市局、樟树市局要集中开展“药品社会监督日”主题活动。活动以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形式,让公众了解药品生产、经营、监督和检验的全过程管理,使公众信赖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三)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的最新动态。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定期发布制度,实时公布我局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
(四)组织媒体深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基本药物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电子信息监管机构,充分挖掘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亮点进行深度报道。
(五)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发布与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相关的用药安全知识,向公众发送有关基本药物的安全用药提示短信,向公众普及基本药物相关的用药知识。
(六)与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布公益广告,开设专题栏目。以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新闻报道工作。
(七)开展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咨询活动。以“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为主题,组织编写印制宣传册向社会发放,引导群众正确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三、宣传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宣传工作,把它作为今年配合实施医改工作、整顿药品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宣传工作,在宣传经费上给予支持,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宣传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的宣传资源,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宣传工作,使基本药物制度深入人心,让公众能真切感受到政府部门为群众服务的责任心,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注重特色,确保收到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选择投入少、影响大、收效好的宣传方式,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特别是在开展“药品社会监督日”活动中,要积极促成药监部门与媒体、公众、企业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真正达到为公众服务的目的,营造有利于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在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宣传工作中有何经验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局新闻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