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筑合医发〔2021〕4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愿向我局提交申请书及申办相关资料。我局于2022年8月10日派出3名工作人员到贵阳市乌当区洛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申办资料、医务人员注册、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和科室设置布局等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3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851-86402273。
乌当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