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结合相关规定,3家医药机构退出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集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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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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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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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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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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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瑞之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健康人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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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天润翠璟花苑1、2号楼7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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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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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进西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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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解放新村3区3幢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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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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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伟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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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承德北路水岸名宅3A东、西商业楼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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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淮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517-89865505。
安市清江浦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