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防治"非典"中药汤剂价格的批复
赣市价价字[2003]29号 二00三年五月六日
江西青峰制药厂:
报来要求核定防治"非典"中药汤剂价格的报告收悉。
你厂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煎制中药汤剂指定企业,现同意生产国家推荐的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中药处方二、处方三、处方五汤剂。为使防治药品尽快投入市场,满足预防"非典"型肺炎战役需要,根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赣计商价电[2003]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审核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三处方汤剂价格如附表
本文自2003年4月30日开始执行,执行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