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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征求《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6/7 15: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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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医保局于2022年5月7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6条公众反馈意见,采纳5个,未采纳1个。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附件:《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
来源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1

个人

请问常驻异地人员,在异地门诊就医如何报销?是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建议明确。

采纳。

在条款中增加普通门诊异地就医待遇的规定。

2

个人

这项政策很好,为基层职工着想,为老百姓着想保民生。更好的带动深圳市经济发展,早日让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撸起袖子加油干!

采纳。

3

个人

征求意见稿门诊共济待遇每个月只有社平工资的5%,我现在每个月吃抗排药都要花几千块钱,以后不是要降低我们待遇了?

采纳。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原有的个人账户、门诊特定病种等门诊待遇及就医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4

个人

绑定1家专科少了点,有时候怕预约不上,能不能放开一点,多绑定几家?

采纳。

修改为专科医院由参保人根据病情需要选定。

5

个人

建议对年工资基数高于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参保人实行以参保人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为该参保人年度缴纳费用总额为该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可达到参保人无病时基金共计,又可保障参保人患病时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权利。

未采纳。

关于支付限额的基数计算,省府办文件已明确规定。

6

个人

单位为参保人每月缴纳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后,参保人账户费用累计数据将大幅减缓,是否需要依然设置此限制。 建议对个人账户余额为“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依据进行解释说明。国家文件并未要求一定为已参加基本医保人员。

采纳。

已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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