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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0/10/30 11: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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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0月26日,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惠医保发〔2020〕97号),启动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

连续参保的居民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缴纳;中断缴费或在2021年度新参保的人员可在任意时间段参保缴费。

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1.参加了职工医保之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2.在我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在中职技校(院,含民办)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3.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后,其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子女,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参保;

4.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职工;

5.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在其他市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经十二届14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审定,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

参保缴费方式:

(一)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限各类残疾一级和二级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政府按相关规定资助其参保,个人无需自行缴费。

(二)缴费人或村民委员会(以村为单位集体缴费的,村民委员会统一为辖区内居民代办参保缴费手续)可以到当地银行网点(惠城、惠东、仲恺三地可以到建设银行网点,惠阳、博罗、龙门、大亚湾四地可以到农业银行网点)、社保所、税务分局(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地税务或社保分局和各社保所。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12366。

各社保分局联系电话:

惠城区社保分局:2169003;

惠阳区社保分局:3381768;

惠东县社保分局:8802832;

博罗县社保分局:6294878;

龙门县社保分局:7891852;

大亚湾区社保分局:5562359;

仲恺高新区社保分局:3278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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