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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5/6 17: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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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医保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市医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社保局云城分局、云安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医保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制定项目价格

    粤医保发〔2025〕6号文制定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我局结合我市定价原则,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4),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时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不超过30%执行。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粤医保发〔2025〕6号文,附件5)。同步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6号文,附件6),并修订“红外线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粤医保发〔2025〕6号文,附件7)。

    二、加强综合管理

    请各辖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和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此前我市出台的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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