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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关于转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8 8: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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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药采购中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3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调整医保支付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阿兹夫定片等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肺炎治疗用药,疫情期间,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新增的药品“阿兹夫定片”及国家医保局新赋码的药品“安巴韦单抗注射液”、“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清肺排毒颗粒”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支付管理。限定支付范围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
二、做好新冠治疗药品供应保障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新增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及时挂网,对尚未挂网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先在线下采购应急使用,保障临床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8 月 30 日 

政策解读: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MDc2Nzk4Mg==&mid=2247487673&idx=2&sn=7d21a199b3b71ca147c49eb150601e7c&chksm=cf717638f806ff2e28e20f5593697722fb8913af61673720cdaf42760efc917c52169585a3c5&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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