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等相关规定,经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定代表人周汉林提出申请,现对拟变更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医疗机构名称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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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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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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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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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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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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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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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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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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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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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瓮安县卫生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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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内容将同步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在公示期间,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存在异议,请秉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向瓮安县卫生健康局反馈(联系电话:0854-2789115)。
瓮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