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疗机构、民营各医院:
为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时掌握各医疗机构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进展,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决定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基线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调查2017年各有关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情况和“行动计划”中的五项工作制度和十项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情况。
二、调查方式
填写《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基线调查表》(见附件)。
三、调查对象
各县市区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院)三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三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做好基线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调查医院按要求填写问卷,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将调查问卷以压缩包形式反馈至医政科邮箱。
2.为连续、动态、客观掌握各地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进展与成效,将建立改善医疗服务定期调查工作机制,本次调查数据将作为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基线数据,与今后定期调查数据进行动态比较。请各医疗机构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基线调查表》excel版中完整、准备填写问卷信息,确保调查问卷有效性和调查工作可持续性。
联 系 人:任 博 联系电话:33550819
联系邮箱:bobo880917@163.com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