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 《湛江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中心同意对主动申请解除协议的广东养天和九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百姓二分店、湛江市霞山区钟小兰中医诊所等42家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现将解除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