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青海】2007年青海劳动社会保障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8/15 0:00:0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青劳社厅函〔2007〕138号 

  西宁市、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培高利特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48号)精神,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在使用中存在增加心脏瓣膜损害的风险,为保证我省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删除《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培高利特(西药第513号)。请各统筹地区立即做好对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应的调整工作。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