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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0年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3/31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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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3/31   来源: 浙江省物价局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药品生产销售实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重新制定公布了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按最小计量单位公布零售价格的药品,同剂型其他包装数量规格品价格,按公布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包装数量计算。

 

  二、双氯芬酸钠复方注射制剂为市场调节价产品,撤销浙价费〔2006〕100号双氯芬酸钠复方注射制剂2ml*4支44.8元价格。

 

  撤销浙价医〔2010〕52号文件规定的脂肪乳注射液(C14-24)250ml:50g(非PVC多层共挤膜双口管)55.1元价格,统一按250ml:50g53.1元价格执行;撤销头孢羟氨苄颗粒剂125mg*16袋19.9价格;撤销浙价费〔2006〕161号甘草酸二铵注射剂50mg/10ml*5支29.8价格。

 

  三、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10年3月31日起执行。过去制定公布的上述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废止。

 

  附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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