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各区县医保部门要联合税务和扶贫部门,于每月7日前通过国家医保扶贫调度模块及时报送上月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
日照市税务局
日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鲁医保发〔2020〕35号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扶贫开发办(扶贫办、扶贫协作办):
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贫困人口的参保工作。贫困人口参保是医保扶
贫的基础工作,也是脱贫攻坚的底线任务。各级医疗保障、税务和扶贫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配合协调,明确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个案信息提供、参保登记、缴费、信息反馈等工作,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3个100%全覆盖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力抓好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
二、切实做好动态参保和待遇落实工作。各市要加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及时做好新增人口动态参保工作。一是对未参保的,不论是否处于集中缴费期,都要全面、及时落实参保补贴和财政补助政策,切实做到应参尽参、应缴尽缴。二是自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纳入医保扶贫对象之日起落实医保扶贫倾斜政策,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不以参保登记或缴费日期作为待遇落实起始日期。三是对未参保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进行逐一核实、对因数据错误无法核实参保信息、死亡、参军、服刑、外地参加医保原因无法在本地参保的人员做好标注工作,确保及时参保、及时落实待遇。
三、认真做好医保扶贫政策衔接工作。各市要落实好曾参加职工医保但失业在家、职工医保停保断保、参军退役、服刑结束、务工回流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参保和医保扶贫政策衔接工作,不能因补助资金不到位和缴费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落实。
四、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各市要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利用电话办、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上门办、代办等各种办理方式,简化参保缴费流程,创新优化服务模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参保人开展“不见面”网上业务办理,让参保群众少跑腿、少排队,努力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切实提高参保缴费工作效率。
五、其他工作要求。每月10日前各级医保部门要联合税务和扶贫部门通过国家医保扶贫调度模块及时报送上月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