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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拟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2023/8/4 17: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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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东医保〔2019〕14号《关于印发<东海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对自愿申请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1家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单位的条件,拟与其实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市东康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爱康药店 负责人:王龙

地址:东海县张湾乡文卫路南侧(卫生院对面)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80510962 本次公示期:8月4日至8月7日

东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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