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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大亚湾区卫计局、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市直有关公立医院: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要求,我局印发了《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惠医保发〔2020〕104号),为做好相关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衔接,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172个项目,请各县(区)通知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对其中拟开展项目进行评估,并做好相应项目成本测算,我局将根据成本测算情况,按照定价程序制定项目价格。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二、网上就诊诊查费(110200007F)项目取消后,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网上就诊诊查费(110200007S)项目,网上就诊诊查费(110200007S)执行的标准在172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公布价格前,暂按惠医保发〔2020〕2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惠医保发〔2020〕104号文件中,83项修订项目有现行价格标准的,仍执行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修订项目中无现行收费标准需重新订价的,我局将另行按照定价程序制定和公布。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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