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委按差比价拟制定部分基本药物增补规格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和非基本药物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具体见附件。公示期7天,对公示价格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提出。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楼三楼江西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邮编:330046。
电子信箱:
中药:raosq@jxdpc.gov.cn,联系电话:0791-6224898,联系人:饶淑琴;
西药:yjg6461@163.com,联系电话:0791-6227185,联系人:叶建国。
附件:
1、部分基本药物增补规格拟定零售指导价格表(中成药)
2、部分基本药物增补规格拟定零售指导价格表(西药)
3、部分药品增补规格拟定最高零售价格表(中成药)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