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徐医保规〔2019〕1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查,拟确定徐州市区定点零售药店2022年度分类管理办法。现将拟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其余药店仍按现分类管理级别执行。
公示期:2022年2月8日- 2022年2月14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张世宇、霍锐
联系电话:0516-85800508、8560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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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