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达到准入条件,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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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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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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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康和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康和中医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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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东南侧汇悦轩一层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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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大时运综合门诊部(个人独资)(潮阳大时运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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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桂光路东三巷11号第2、3间、二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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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汕头南澳龙滨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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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港仔脚)南海阁大厦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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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西华药业有限公司澄海滨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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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香江路1号香域滨江花园15幢一层C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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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凯德星湖城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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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79号合信星湖城1幢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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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凤上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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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城南凤上南港南路8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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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0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厦北附楼4楼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