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的工作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信息上传率应不低于95%。近日,县医保局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10月份追溯码信息上传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陵水众心堂药品超市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上传率不到80%,低于95%的要求,违反《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 第六款: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械追溯码信息、带码结算的。
根据《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我中心于2025年11月28日起暂停陵水众心堂药品超市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其中陵水众心堂药品超市暂停结算医保费用15天(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其他5家暂停结算医保费用7天(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暂停医保协议期间,所产生的医保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