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受理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办〔2024〕10号)、《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受理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苏医基〔2024〕18号)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苏医基〔2022〕36号)文件规定,现对张家港永颐护理院拟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与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1207室,电话:0512-55605177),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反映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2025年第八批拟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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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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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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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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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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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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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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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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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永颐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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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南丰镇民丰南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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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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