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1〕27号)和扬州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的通知》(扬医保〔2024〕77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初审、复核、综合评估和公示,现遴选出国药控股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高邮国泰药店为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
请市医保中心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零售药店的衔接和系统维护工作;高邮市医保局落实好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扬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