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江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路桥建设路药房:
2023年5月18日经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查科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参保人购药过程未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且发现1种药品库存差为14.29%”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台州市路桥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九条和第四十八的规定,经研究,对你单位作出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的处理,暂停时间自2023年6月6日开始。追回违约费用为33.3元,要求支付违约金20%,金额为6.66元。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对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并做好解释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同时做好整改工作,于暂停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及恢复医保协议的申请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中心,我中心将自收到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进行全面验收,并视验收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与你单位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