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中医、临床量表评估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7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经研究,制定了我市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针法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临床量表评估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并报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整合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其中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项、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项、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9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88项(详见附件1)。
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明确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针法类、中医特殊疗法类、中医骨伤类、临床量表评估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详见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