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切实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多伦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零售药店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经书面审核、现场评估及集体决策等程序,现将续签2025年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服务协议的12家非公立医疗机构、35家零售药店进行公示。
特别提示:此次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范围调整并非取消职工门诊统筹政策,目前参保人员仍可在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正常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患有慢性病和有特殊用药需求的患者,仍按原渠道进行购药结算。
多伦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