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以及我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要求,拟调整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具体方案为:202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统一提高至1650元/年(财政补助1015元/年、个人缴费635元/年),其中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120元/年。公众可在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70887829@QQ.com
2.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号,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医药处,邮编318000
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