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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关于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增呼吸机辅助呼吸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7/21 1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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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丹东市中心医院:

    转来的《丹东市中心医院关于呼吸机辅助呼吸项目试行价格报备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对丹东市中心医院呼吸机辅助呼吸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报备。依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医保〔2019〕70号)《关于核素治疗病房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2024〕18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特此批复。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报备价格(元) 说明 医保类别
SX310603001000000 呼吸机辅助呼吸
湿热交换器/过滤器(热湿交换过滤器、人工鼻)


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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