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号)、《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通知》有关规定,经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认定评估工作小组现场核查和综合评估,北流市第五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符合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经研究决定,现拟把北流市第五人民医院纳入签订医保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北流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北流市隆盛镇大街75-1号
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7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邮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5-6201193,传真:0775-6220868,联系地址: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邮编:537400)。群众如实反馈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