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茂医保〔2020〕7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材料、综合评估和社会公示等流程,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电白运福分店符合医疗保障定点准入条件,现将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电白运福分店纳入茂名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协议起始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特此通知。
茂名市电白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