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82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信息变更经办规程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1〕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专家对霞林街道下黄社区卫生服务站、荔城君特口腔门诊部、仙游县康佳医院、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卫生院、莆田市百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荔城东岩店、莆田市百佳康大药房有限公司6家申请莆田市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核查,评估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 0594-2308095(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