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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关于解除部分博罗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3/21 17: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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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2号)要求,经我中心核实,目前我县30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超协议有效期共96家(其中45家超协议有效期180天以上)未提出继续履行协议申请。根据《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版)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主动申请解除协议的30家单位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1);

  二、对45家超协议有效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定点零售药店、目前仍未提交续签申请的,公告之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2);

  三、51家超协议有效期不足180天且未提出续签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详见附件3),在此次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4月1日至4月8日)提交续签材料,且符合条件,可重新续签协议;未按期提交续签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自动解除协议。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径向博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联系方式:0752-6630200

博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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