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沙必利等药品零售价格及相关事项的公示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莫沙必利等药品的价格方案,本方案业经专家论证和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挂网公示。
本次药品价格拟定原则:对于原属于国外进口改为国内进口分包装的品种价格,国家已公布单独定价的,在原价格基础上降低5%拟定;对于新上市的剂型规格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的药品价格管理规定,参考全国招标数据,按平均中标价顺加我省药品"三控"差率拟定。
本次公示期从1月11日起至1月17日止。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直接在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实名反映,并将书面意见于公示截止日前反馈至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莫沙必利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公示表
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周奕、刘惠萍020-8313468483134629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广东省物价局公益事业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