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23号)精神,经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医保部门考察评估,现将2022年第二批拟通过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766家名单(附件1)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有异议,可将意见反馈至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221326(9:00-17:00)。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
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于2022年12月15日前,到所属区县医保经办机构(附件2)签订《西安市医疗保障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附件3),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四、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要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做好新增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