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医疗保障有关改革的要求,更好地适应我市医疗保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我局启动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修订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立法草拟质量,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 (dybzc@shenzhen.gov.cn)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