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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关于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芝州二路二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9 15: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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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心各股室,各定点零售药店: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芝州二路二店因店铺租赁合同到期进行地址搬迁,于2022年7月15日向医保中心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截止2023年1月28日,该药店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已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按照《2022年来宾市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四十四条规定:乙方因地址搬迁、内部装修等原因暂时不能承担医保定点服务的,应在30日内向甲方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乙方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

经研究,同意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芝州二路二店这1家忻城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与忻城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忻城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忻城县2023年第一批定点药店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汇总表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店地址

解除(终止)协议结果

原因

1

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忻城芝州二路二店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熙龙湾小区140、142号)

终止

该药店因店铺租赁合同到期进行地址搬迁,于2022年7月15日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截止2023年1月28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已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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